公平交易委員會獎助研究生撰寫研究論文

公平交易新視野 由你寫下第一筆

一、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各大專院校研究生撰 寫公平交易法相關學術之研究論文,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市場自由及公平競爭,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申請資格、獎助名額如次︰
(一)申請資格: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研究所研究生(含博士班、碩士班)。
2、撰寫與公平交易法有關之學位論文,以申請期限截止日前二 年內完成(以論文通過口試日期為準)之論文為限,且同一論文不得重複申請。
3、未接受其他政府機關之獎補助(不含研究生在學獎助學金)。

(二)獎助名額:
1、博士班:每年以一名為上限,研究生每名新臺幣五萬元;指導教授每篇新臺幣一萬元。
2、碩士班:每年以四名為上限,研究生每名新臺幣三萬元;指導教授每篇新臺幣六千元。
3、前述獎助金依本會年度核列之預算額度內支給。各獎助名額,如經審查未達本會評定標準,該獎助名額得從缺之。

三、申請辦法︰ 申請人經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推薦,於每年九月底前,檢具左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表)乙份。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乙份。
(三)切結書乙份(格式如附件一)。
(四)論文三冊及全文電子檔(WORD 格式)。
(五)改寫之博、碩士論文(三萬字以下,格式如附件二,含中、英文摘要各五百字左右)電子檔。

四、審查方式︰ 由本會副主任委員指定本會委員為審查委員,每篇研究論文應至少由相同二位委員審查。就審查結果,副主任委員得視需要邀集審查委員召開審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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