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系簡介

沿革介紹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創設於民國六十九年,由故張東亮教授主持系務,並聘有林騰鷂教授、鄭哲民副教授共三位專任教師,致力於系務發展。建系之初隸屬於文學院,七十一學年成立法學院隨即改隸,八十二學年法學院更名為社會科學院,九十八學年度改設法律學院。        
首屆招收五十名學生,自七十四學年起,招生名額由原來的五十名增為一百名,改單班制為雙班制;七十七學年起更成立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並自八十五學年分公法組、私法組二組招生(一般生),八十八學年增設丙組(學士後法學,提供非法律系畢業人士在職進修),九十學年再增設丁組,提供司法實務人員在職進修,丙組及丁組目前已經停招;八十一學年起設立夜間部法律學系,八十六學年轉型為日間部學制第二部,八十八學年又轉型為進修學士班;九十一學年獲教育部奉准同意設立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一一二學年度起成立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分為法律專業組及法律實務組,首屆招收十五名學生;一一三學年起進修部因員額轉型為碩士在職專班故停招。
       
建系之初,系館座落於於文理大道旁之M大樓一樓(原法學院、社會科學院院址,現為創意學院C大樓),八十四年八月隨著社會科學院全院喬遷至教學研究大樓四樓SS423室。九十七年十一月搬遷至原進修部大樓,於九十八年八月改設法律學院。
        
本系在台灣法律學門領域屬於中生代學校,是中部地區唯一從大學部、研究所碩士班至博士班之法律系所,擁有完整的法律教育體系及法學研究團隊。鑑於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趨勢,本系特禮聘多位至德、日、美、法深造而學有專精具有博士學位之學者,專任教師員額計十八位,就行政、地政、身分法、地方自治、刑事法、國際投資、金融證券、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勞工法、公司財經法律、涉外民事法及國際法等,開設多元化課程及舉辦學術研討會活動,以理論與實務並重,活潑充實的教學方式嘉惠學子,並累積完整之圖書資訊,從事法律教育並為社會培育司法、行政、企業等多類之法律人才;為服務社會,於六十九年建系之時即成立「法律服務社」,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社會民眾,為學校奠立社會服務之優良典範。
        
近年來,在全球化、知識化的浪潮中,法學教育蓬勃發展及新興法學領域越趨分工,隨著我國科技產業在國際舞台日趨重要,培育整合科技與法律知識之專業人才將是未來刻不容緩之要務。有鑑於此,本系積極致力於「法律」、「科技」與「產業」專業領域之結合,用傳統法學的人文磐石來奠定科技發展基礎,用新興科技的創新動力來推動實用法學的演進,積極培養具備科技整合能力之法律人才,拓展法學的觸角與視野 。

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

考試項目為書審及面試。報考資格為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之法律系研究所畢業,取得法學碩士學位者,皆可參加入學考試。

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

本系研究所碩士班創設於民國七十七年,於八十五學年度分甲、乙兩組招生。甲組考試科目為英文、民法、刑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招生十名。乙組考試科目為英文、民法、刑法、商事法、民事訴訟法,招生十名。報考資格為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法律系畢業,取得法學士學位者,皆可參加入學考試。另於民國八十八年創設碩丙組,招收非法律系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之在職生(112學年度起停招丙組),民國九十年創設碩丁組,招收法律系畢業國家考試及格任職法律相關工作之在職生(97學年度起停招丁組)。

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一一二學年度起,成立碩士在職專班,分為法律專業組及法律實務組。

法律學系進修學士班

民國八十一年起成立夜間部法律系,八十六學年度轉型為正規學制第二部,八十八學年度轉型為進修學士班,一一三學年起因轉型為碩士在職專班故停招。

設立目的與核心價值

一、提昇學校競爭力、培育跨領域學門整合法制人才及實踐本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

法律學系申請設立「法律學院」,重點在強化對外競爭力,對外以「法律學院」名稱層 級運作,可與他校享有立足點平等,在院的層級推動法學教育與研究,既可提升本校在法學教育的競爭力,亦有助於本校組織再造之調整及實踐本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未來台灣法學教育的走向,以培育跨領域學門整合及學士後實用法律人才為其主流,新學院將強調法律實務、科際整合課程之開設,以培育整合法制人才及增加學生就業競爭力。

二、建立學校發展特色、整合資源立足東海放眼國際

本校法律學系為中部地區唯一具備完整法律教育體系網(大學日間部、進修部、碩士 班、博士班),累積多年來法學教育及學術研究經驗;再者,本校近鄰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以地理位置之便,可謂得天獨厚。以新興的高科技產業,隨之而產生之相關智慧財產、智權訴訟實務、專利實務、智權契約及授權、公共工程及BOT法案、仲裁申訴、資訊法學、網際網路與電子商務、生物基因科技、醫療科技、電子簽章法、環境法、資訊與通訊法制、國際精密技術移轉、科技企業管理等問題,將需要大批之實用專業法律人才投入市場。
另從整合資源方面來看,本校現有相關系所及研究中心,舉如企管系所、國貿系、生命 科學系所、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所、資訊工程與科學系所、資訊管理學系、環境科學系所、工業工程與經營學系所、化學工程學系、所大陸社會暨管理研究中心、奈米科技研究中心、生命科學研究中心可供相互支援,在教學與研究發展上師資相當雄厚及富有潛力,以培育國際觀之整合人才建立發展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