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14年度勞工退休金權益保障計畫業務督導員公開甄選公告
一、 公告期間:114年8月15日至114年8月27日
二、 職缺名稱:業務督導員
三、 薪資:依據「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進用人力僱用資格條件及薪資規定」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構)約用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所列業務督導員薪資標準編列。本職缺列為業務督導員初次進用級距(第1級薪點281),薪資標準37,935元進用,餘工作條件依勞動契約辦理。
四、 工作內容:
1. 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按月提撥事宜。
2. 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足額提撥。
3. 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變更及註銷領回賸餘款事宜。
4. 勞工退休金新、舊制度法令之諮詢服務及勞資爭議協處。
5. 查核事業單位舊制勞工勞保異常加退保情形。
6. 審查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確認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56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7. 召開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請求人會議。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徵才條件(須符合下列其中一款規定):
(一) 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二) 具大專院校以上之學歷,且具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領域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六、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期間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收件截止日為:114年8月27日(與公告截止日同),以郵戳為憑,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陳小姐收(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5樓),並於外信封註明為應徵業務督導員職缺。
八、報名文件:前項郵寄之報名文件,需備齊以下資料:
(一)報名表1份(附最近半年脫帽二吋照片乙張)、具結書。
(二)自傳(800字以內)。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以曾修習指定科系專業科目達20學分以上資格報名者,需檢附成績單俾憑審核。(如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請於報名時先行繳交歷年成績單影本,並於錄取報到當日補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國外學歷,請先自行將學歷證件送請各機關、學校完成查驗認定)。
(五)2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例如服務證明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六)機車駕照影本
(七)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有意者請詳閱下方相關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