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徵約僱人員(法規會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客家委員會
【職稱】約僱人員(法規會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資格條件】
一、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二、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MS-Office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工作項目】
一、本會法制業務相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280薪點,約38,948元。
【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錄取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先試用三個月,如表現良好則可續約。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請將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寄達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會(秘書室收發),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法規會約僱職務代理人),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或地址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進行面試。
三、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薪資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 元)。錄取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先試用三個月,如表現良好則可續約。
四、本職缺亦開放線上缺,並請將相關證明文件併同上傳。
五、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六、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
有意願者請詳閱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