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學生學術成果獎學金_申請截止至5/4(一)

114學年度學生學術成果獎學金_申請截止至5/4(一)

【申請對象】 法律學院在學之法律學系大學部及碩、博士班學生。

【申請文件】申請人須擇一提供下列學術成果:
(一)論文或文章
(二)研究報告或學期報告
(三)實習專題或專案報告
(四)其他相關學術成果

申請文章應於八千字以上,二萬字以下,並註明文章字數,除繳交紙本申請文件外並應傳送電子檔,始符合申請程序。
大學部(含進修部)以六名、碩士班以二名、博士班以一名為原則,總額以十名為限。前項獎學金金額每名以五千元為原則,得依學校當年度編列之預算調整之。所定名額,得依申請情形得互相流用。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5/4(一)前將相關資料送至系辦公室(張助教 ccf@thu.edu.tw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