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招募 115 年度大專院校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
一、應徵資格:
㈠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工讀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㈡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村、里、鄰長個人 或其辦公室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臺幣 29,500 元。
㈠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 8 小時,每小時新臺幣 123 元。
㈡工讀生之健保補充保費、勞保自付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交通自理。
三、招募名額:2 名,並視實際需要備取若干人。
四、工作內容: 主要例示如下:
㈠國內外司法、法學相關圖書之分類、整理等。
㈡卷證文 書之登錄、收發、傳遞、整理等。
㈢重要司法文物、檔案之清理、登錄、 數位化等。
五、工讀地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 99 號)。
六、工讀期間:自民國 115 年 7 月 1 日起至同年 8 月 31 日止,共計 2 個月。
七、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寄送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 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相關應徵資料證明文件等資料,寄至「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文書科 收」,郵遞地址:402201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 99 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15 年度暑期工讀生」。
九、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進用名單將公告於本院網站(https://tcb.judicial.gov.tw)。
十、如有相關詢問請洽(04)22600800 分機 8312 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