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赴國立臺東大學、國立金門大學交換學習

115學年度赴國立臺東大學、國立金門大學交換學習

交換期間:國立臺東大學可申請一學期或一學年,國立金門大學以不超過一學期為原則,必要時得申請經雙方學校同意酌予延長,但以延長一學期為限。

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之全時間學生(含學士班、研究所),修業一學 年以上。
(二)申請交換之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 (GPA2.44)以上。

申請繳交文件:(一)申請表乙份。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三)修課計畫書乙份。 (四)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期間:自115年4月7日起至4月20日止。

申請程序:由申請人向本處註課組領取申請書,並繳交申請文件,經系所主任及院長同意後,送本處註課組彙辦。

甄選方式:交換學生甄選之審查由本校相關系、所及本處辦理之。

錄取名額:國立臺東大學每學年以2名為原則,國立金門大學每學期以10名為原則。

公布錄取名單:6月中旬前由國立臺東大學、國立金門大 學通知錄取結果,並由本處註課組通知申請人。

交換學生於交換期間仍應依本校規定辦理註冊手續,並在合作學校選課,選修之科目及學分數上下限悉依合作學校及其系所之相關規定辦理。

交換學生在交換期間所修習之科目學分數,經由本校相關系、所及本處審查通過後,得以列入畢業學分。

相關資訊請洽註課組陸先生 #2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