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碩博士論文研究計畫獎助辦法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碩博士論文研究計畫獎助辦法

一、目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促進法律扶助制度之發展,鼓勵碩博士研究生撰寫有關法律扶助制度之學位論文,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助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之在學碩博士研究生。但已獲本辦法奬助或其他經費獎(補)助者,不得申請。

三、獎助範圍:論文內容應以法律扶助政策及法規等為研究範團。本會並得於每年辦理徵選時一併公告該次徵選之研究重點;論文符合研究重點者,列為優先徵選對象。

四、獎助名額及獎金:
(一) 名額:每年博士生一名、碩士生二名。實際名額以評審結果為準。
(二) 獎金:博士生每名新台幣(下同)六萬元,碩士生每名三萬元。

五、申請方式:
(一) 申請時間:115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 止(以郵戳為憑),檢具必要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審查結果屆時將公告於本會官網(http://www.laf.org.tw/)。
(二) 申請方式:申請人應備妥如附件所示文件(即申請表、身份證明、指導教授推薦書及論文計畫書等),裝訂成冊,一式五份,並提供電子檔光碟一張,掛號郵寄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收(請於信封註明:「申請碩博士論文研究計畫獎助」之字樣)。

六、115年度優先徵選對象之研究主題:
(一) 法律扶助制度(例如:組織型態、服務範圍、財務、品質控管等)。
(二) 本繪法扶政策或專案之成效評估。
(三) 針對特定弱勢族群的法律扶助(例如:婦女、兒童、原住民、勞工、移民移工、身心障礙者、居住權益、老人、災害受害人等)。
(四) 弱勢族群尋求法律服務之行為模式。
(五) 科技創新與法律扶助(例如:運用現代科技之服務與其施行成效)。
(六) 法律扶助之宣導與大眾法治教育。

七、有關獎助對象、獎助範圍、獎助名額及獎金、申請與審查方式、獎助給付方式、受獎助者相關權利義務、申請必備文件、相關表單等,請至官網法律扶助碩博士獎學金公告網頁下載(https://reurl.cc/Q52y2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