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法律學系「 書面審查 」準備指引

【書面審查準備指引】

學生上傳資料項目 審查重點 準備指引
A.修課紀錄 在校成績表現 本系著重語文、社會相關領域之修課紀錄,若與本系相關領域課程的修課表現穩定或有成長趨勢亦可。

B.書面報告

E.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1. 解決問題與邏輯思維與組織能力
2. 主動探索瞭解與創新能力
3. 自我省察能力

提供書面報告或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報告共兩份,內容展現出具備解決問題與邏輯思維組織能力,並能夠主動探索瞭解與創新。並具有自我省察能力。
F.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1. 解決問題與邏輯思維與組織能力
2. 主動探索瞭解與創新能力
3. 自我省察能力
請提出自主學習課程之計畫及成果,內容展現出具備解決問題與邏輯思維組織能力,並能夠主動探索瞭解與創新。並具有自我省察能力。
M.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曾參與公眾事務具有特殊優良表現,請提出事證及反思 曾參與公眾事務具有特殊優良表現,請提出事證及反思。例如: 志工參與證明或其他有助社會公益之事證。 提出之事證與學系正相關,展現學生就讀法律系之企圖心。
N.多元表現綜合心得 與法律相關之綜合表現事證 請至少提出2件與法律有關之有利事證,資料內容展現學生就讀法律系之企圖心,事證放在同 1 個 PDF 檔案即可。
O.高中學習歷程反思 1. 解決問題與邏輯思維與組織能力
2. 自我省察能力
具體說明高中求學過程、學習心得與反思,內容展現出具備解決問題與邏輯思維組織能力,且具有自我省察能力。
P.就讀動機 具備學習法律之企圖心與能力 請描述對法律系的了解及申請法律系的動機理由,以及對於大學未來四年習法之展望。
Q.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具備學習法律之企圖心與能力 提出大學四年習法之具體規劃及個人之未來生涯規劃,展現習法的企圖心與能力。

** 考生注意事項**

  1. 東海大學書審資料上傳日:114年5月7 日(三)下午9時止,為避免網路塞車,請盡早上網完成上傳作業。
  2. 書審資料請上傳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上傳(勾選)審查資料」選項,完成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3. 法律學系聯絡方式:林先生,電話:(04)23590229/ Email:law@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