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毓靈先生紀念獎學金__申請截止至114/3/14(五)

第一條 高博士畢業於華西大學化學系, 在校時有鑒於同學因家境清寒被迫退學感觸至深, 待其學業有成、經濟有基礎後,即有志設立基金資助清寒學生,依此訂定本獎學金辦法。
第二條 經費來源: 由高毓靈先生所委託信託銀行基金利息暨捐款支付。
第三條 獎學金名額與金額:
一、 理學院 :所屬各系每系一名,每名 三 萬元,但化學系每名五萬元。
二、 其他各學院:每學院二名,但法律學院 及國際學院各一名,每名三萬元
第四條 申請條件:
一、 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
二、 家境確為清寒(請各系調查了解)。
三、 上一學年 每學期 學業成績 等第績分平均 GPA 2.44 或百分制 70分 以上,操行成績等第 A或百分制 85分以上。
四、 未接受任何其他獎 學金 不含助學金 。

第五條 本辦法經獎助學金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辦法及推薦表請參考相關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