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良鑑博士紀念獎助學金辦法
第一條、為感念本校前董事長查良鑑 博士 對本校及社會之貢獻,特設置「查良鑑 博士 紀念獎助學金」,獎勉本校清寒優秀學生安心就學、奮發向上,專注於課業與學術研究,祈獲助學生未來有能力時,得以回饋母校與社會。
第二條、經費來源 由 財團法人徐增壽文教基金會捐款支付。
第三條、每學年獎助學金核發 10 名, 每名獲獎三萬元。
一、法學院 2 名 。
二、其他學院 各 1 名。
第四條、申請條件:
一、本校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二、家境清寒或前一學年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 。
三、前 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平均達 GPA 2.4 4 以上百分制70 分),且在學期間無懲處紀錄。
四、當學年未接受任何其他清寒相關獎助學金。
第五條、本辦法經獎助學金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於03/14前,送交系辦翁助教(wengwei1997@thu.edu.tw)申請。
辦法及申請表請參考相關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