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碩士班先修課程

碩士班先修課程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時間:每年3月31日或9月30日以前
二、申請對象:法律學系大學部三年級(進修部四年級)以上學生;限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達全班或全系前50%者
三、申請資料:
1.修讀學、碩士班先修課程申請表。(請下載附件)
2.歷年成績單一份。
3.碩士班修業計畫書一份。 
4.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