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 任 教 師 |
一、資格:具法學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級以上資格者 二、名額:二名 三、徵聘領域:民、刑法領域 四、文件資料: 1.應徵資料表(從附檔下載)、自傳 2.最高學位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之畢業證書需有駐外單位認證) 3.教師證書影本(無教師證者免附) 4.博士論文一本 五、請將上述文件紙本寄至407台中市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東海大學人事室收; 文件電子檔寄至law@thu.edu.tw #請皆註明「應徵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師」 六、截止日期:2025年09月30日(以郵戳為憑) 七、聯絡方式: TEL:04-23590229轉601法律學系翁助教 FAX:04-23597549 E-mail:law@thu.edu.tw |